关于对全市2024年第一批重点货运源头企业的公示
为进一步加大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,强化源头管理,维护公路及桥梁安全,根据《公路安全保护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593号)和《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》(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2号)《河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》有关规定,经排查确定7家企业为2024年第一批重点货运源头单位,现向社会公示,接受监督。
货运源头企业要自觉安装合格的检测设备,对出场(站)货运车辆进行检测,确保出场(站)货运车辆合法装载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指使、强令货运车辆驾驶人违法超限运输。
经营场所名称 | 法 人 | 经营场所地址 |
中铁十五局三号拌合站 | 黄昌富 | 石象镇营房村 |
中铁十九局拌合站 | 李华伟 | 石象镇常庄村 |
中铁十七局水稳站 | 陈宏伟 | 坡胡镇西杨村村西路北 |
中铁十七局拌合站 | 陈宏伟 | 坡胡镇石庙杨村 |
郑南高速浙江交工 | 申屠德进 | 增福镇乔黄村 |
中铁十五局二号拌合站 | 黄昌富 | 魏武路南段 |
中铁十五局一号拌合站 | 黄昌富 | 和尚桥镇新张营村北 |